資訊工程系輔系修讀辦法            89.10.04系務會議通過

 一、 依據樹德科技大學學生修讀輔系辦法規定訂定之。

二、 申請修讀本系「輔系」辦法如下:

1.  名額:每年15名,申請人數若超過此限額,則以甄試方式篩選之。

2.  資訊工程系「輔系」應修習課程學分表

 

項目

     

規定學分

        

1

程式設計

3

 

1. 左列十門課,應至少修過其中七門課程。

2. 抵免學分之標準比照教務處所訂辦法處理。

3. 若學系性質相近,學科抵免後,不足七門課者,須修畢全部未抵免之課程。

 

 

2

物件導向程式設計

3

3

資料結構

3

4

資料庫概論

3

5

計算機結構

3

6

系統程式

3

7

作業系統

3

8

網站架設實務

3

9

演算法

3

10

軟體工程

3

 

 

資訊工程系雙主修修讀辦法          89.10.11系務會議通過

 

一、        依據樹德科技大學學生修讀雙主修辦法規定訂定之。

二、        申請修讀本系「雙主修」辦法如下:

1.  名額:每年6名,申請人數若超過此限額,則以甄試方式篩選之。

2.  資訊工程系「雙主修」應修習課程學分表

 

項目

     

規定學分

         

1

資料結構

3

 

1. 須修本系專業科目滿四十學分以上。

2. 七門專業必修課程如左。

3.   選修課程限修本系三上(含)以上之課程。(請參考本系之報部課程表)

4. 若學系性質相近,其雖有學分抵免,仍應修習其他專業科目,以滿足40學分以上之條件。

 

2

計算機結構

3

3

系統程式

3

4

資訊工程實務實習

3

5

作業系統

3

6

資訊工程專題I

3

7

資訊工程專題II

3